一是落实经办责任。全县各村(社区)协办员依托“达州人社”小程序中的“死亡(服刑)零报告系统”模块,在每月10日之前填报本村(社区)上月的死亡人口信息。各乡镇(街道)工作人员督促村(社区)协办员每月按时上报“死亡信息”,在每月15日之前从“达州人社”系统中导出“死亡信息”数据并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。县级经办机构落实专人掌握“死亡信息”上报情况,业务股室审核对比名单,当月暂停其养老待遇发放。
二是提高申报质量。为了进一步提高村(社区)“死亡信息”网上直报率,县居保局分片落实督导人员,既倾听协办员的意见建议,又加强业务指导,高质量推动直报工作,确保100%村(社区)实现直报。
三是跟踪延伸服务。督促各乡镇(街道)工作人员核实村(社区)上报“死亡信息”的真实情况,并针对不同情况及时做出相应处理。对因信息不对称或其他原因出现错报误报的,及时恢复群众的相关待遇;对确系死亡的,及时通知死者亲属提交相关资料,办理居保关系注销手续,继承死者个人账户余额及丧葬费。